当“哪吒”走进开学第一课 南京江宁开发区检察官以法为盾 向校园欺凌说“不”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与多方联动共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土壤。连日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不断加强与区人大、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检察履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巾帼学法同行 法治护航万家
日前,相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开展“巾帼学法 与检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建元社区20余名女性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是“家和相城”全国巾帼文明岗家庭赋能试点项目的重要实践,通过组织辖区居民实地参观检察机关、走进干警日常和了解法治文化,让法治教育融入家庭建设。
在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内,未检干警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展示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向居民们详细介绍了各类常见犯罪的危害、成因及预防措施。居民们认真聆听,不时提出自己的疑问和看法,与干警进行互动交流。未检专区也吸引了许多家长驻足细读,干警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检察机关在防治家庭暴力、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工作成效。VR体验设备更是吸引了大家踊跃参与体验,不少居民表示:“这种沉浸式的学习比单纯听讲更直观、更有冲击力!”
“以前总觉得法律离生活很远,今天通过参观学习,不仅了解了很多保护自己和家庭的法律知识,也知道了如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参与活动的居民陶女士感慨道。
校园欺凌零容忍 “法治课堂”护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近日,相城区检察院参与到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大开展“民声讲坛·法系民生”品牌活动中,干警走进望亭中心小学,为200余名师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的专题授课。
授课中,检察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真实案例为依托,针对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陌生人侵害等内容展开讲解。通过情景提问、互动交流等形式,用通俗语言传递法治知识,同时为教师补充校园安全管理中的法律要点。
下一步,相城区检察院将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携手多部门共同发力,更加主动、全面地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实做细,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泰州市检察官提醒:网络欺凌绝非“虚拟玩笑”,这些法律后果必须知晓!
9月15日至21日
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
主题是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现在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时间增加
不幸遇到网络欺凌时
该如何面对解决问题?
这篇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科普
什么是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指发生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恶意行为,通过言语攻击、造谣中伤、散布隐私、群体排斥等方式,对他人造成伤害。
网络欺凌的常见形式有:侮辱性的评论、恶意表情包“攻击”、群聊谩骂或“拉黑冷落”、匿名诽谤帖、私照泄露、网络“开盒”等。欺凌行为在互联网迅速传播的特点下,会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
风险在哪里?
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网络欺凌常常伴随着受害者隐私的暴露,受害者甚至会面临现实生活中的骚扰。
社交隔离:受害者被孤立、冷落或谣言缠身,导致与同伴关系恶化。
心理创伤深刻:受害者容易发展出焦虑、抑郁、自闭、厌学乃至自残的倾向。
法律责任:未成年人若实施网络欺凌,也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我可以怎么做?
权限设置
设置“隐私模式”或“好友可见”,限制陌生人访问社交内容。
及时留证
遭遇辱骂、攻击、造谣等网络欺凌时,立即截屏保存证据,并向平台举报,请信任的家长或老师介入。
作为家长,你可以在平日里加强对孩子这方面的教育
引导理性表达:教育孩子尊重他人,避免跟风转发、以“玩笑”、“捉弄”之名恶搞他人,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建立支持系统:与孩子建立信任的关系,保持沟通,鼓励孩子遇事说出来,不让伤害变成秘密。
真实案例
校园“表白墻”成为“欺凌地”
2021年,一名初中女生小兰因与另一同学矛盾,被匿名在校园“表白墙”上贴出诽谤内容,配合恶意跟帖,人肉信息迅速扩散。持续的网络暴力让小兰产生强烈厌学情绪、身心俱疲,最终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并曾多次住院治疗。直到学生心理筛查才被发现并干预。
微博“染粉头发”女生遭网暴,涉事者被责令整改并承担后果
年仅23岁的女生郑灵华因毕业后晒录取通知、染粉色头发等个性表达,遭网友群体侮辱、人肉搜索、造谣攻击,引发网络暴力。平台虽随后对部分账号进行禁言,但舆论压力巨大,郑灵华因此患抑郁症,最终不幸离世。此事成为网络暴力致人身心伤害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例。最后,平台被公开要求承担责任,责令整改并禁止涉事账号继续发布恶意内容。
更多资讯
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有
行政处罚:批评教育、责令道歉、参加法治教育课程,14周岁以上的涉案未成年人,可能面临警告、训诫,甚至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民事责任: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要赔礼道歉、更正、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监护人需要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网络欺凌若行为严重或导致严重后果(如持续网络暴力导致被害人自杀、自残导致重伤或者死亡),可能涉及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罪名。
“法”润青春 滨海县检察院“秋学期法治课堂”开讲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秋学期的序幕在宜人的氛围中徐徐拉开。为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促进专门教育与传统司法保护紧密融合、协同共进,江苏省滨海县检察院开展“秋学期法治课堂”活动,先后走进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滨海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实践基地,为学生和家长送上意义非凡的“法治课堂”,开展了别开生面的“特殊教育”。
在盐城市第九实验学校报告厅内,检察官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微光”为主题,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常见类型、原因以及后果,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并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帮助他们理解日常行为的“底线”与“红线”,鼓励他们珍惜成长机会、积极面向未来。
在滨海县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实践基地,检察官将目光聚焦在学生家长身上,开展了主题为“与法同行,走好人生每一步”的家庭教育指导法治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以及如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内容,引导家长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切实履行好相应的监护职责,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
此次“法治课堂”宣讲活动,是滨海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滨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拓展法治教育覆盖面,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持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用检察力量守护青春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