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30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共同举办的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同堂培训班在云南昆明举行。来自检察系统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和市场监管系统负责执法稽查的业务骨干1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据悉,这已是最高检与市场监管总局第二次联合举办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培训班。2024年,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效能,最高检与市场监管总局首次联合举办培训班。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聚焦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最高检与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众多举措,共同推动解决执法司法实践难题:制定、修订相关司法解释和行刑衔接办法,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积极落实食品行业刑罚人员从业禁止、终身禁止制度等。
此次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完善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聚力提升食品监管人员和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司法能力。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实务的重点难点、执法技巧、法律法规解读、证据审查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讲解和培训。在课程设置上,培训班既邀请知名学者分别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涉食品行政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理论,又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业务专家就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授课,还专门设置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的课程设置合理,授课内容丰富,既有理论又有实务,既有法律解读又有案例分析,既有课题讲授又有现场实践,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都很强。下一步,将以更高政治站位,保持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