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自启动以来就备受瞩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专门设为一编,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
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独立成编,实现了发展模式与生态保护的体系整合,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赋予生态环境法典“发展转型促进法”新功能
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这是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也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必须贯彻落实的新要求。
按照目前草案各分编的设计,规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形成“污染控制—生态恢复—发展促进”的闭环逻辑,突破传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分立的线性思维,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实现了价值尺度的根本转变,折射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深层逻辑。
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并独立成编,回应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突破“环境问题应对法”的传统定位,赋予其“发展转型促进法”的新功能,是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轨道的具体行动。
建立国家战略布局与法律规范衔接新机制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旨在落实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
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形成了内在的互动关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牵涉方方面面,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单独从某一生态环境要素或某一领域推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构建更加具有整体性、协同性、包容性、持续性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是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创建宪法规定的国家目标实现机制,将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实现国家战略与法律规范有机衔接的重大安排。
以法典编纂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内源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但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保护依然面临复杂而严峻的挑战。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体现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外源性压力趋缓、发展模式的内源性变革成为环境治理核心问题的深层逻辑,提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在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等基础上,结合现实需要,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填补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国环境立法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的根本转变,是对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法律超越。
具体来说,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通过建立与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相互协同的法律制度规范,有效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元对立大难题,落实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形成“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的体制机制,重构产业政策制定标准、平衡传统产业转型成本、激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形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为世界提供气候治理的东方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积极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同时,根据发展实际,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和“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强调“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发展新理念。
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突出强调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共控、共荣关系,要求人类将自身的需求融入自然进程之中,尊重生态环境的内在价值,以平等的观念对待自然特别是其他生命体。将视野扩展到人类生产和消费体系来思考生态环境治理策略,创造以变革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来从根本上确立解决环境问题的新模式。
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中设置绿色低碳发展分编,一方面体现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宣示实现“双碳”目标是中国实现强国复兴伟业的刚需;另一方面,结合中国国情,统筹考虑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法治需求,填补法律空白,表明以中国方案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立场与态度。
可以说,“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的设计,代表了世界环境法典编纂的最新发展,必将引发环境法典编纂的中国转向,并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新方向。在人类文明转型的关键节点上,中国通过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构建起协调生态安全与发展权益的新型制度架构,为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作者吕忠梅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本报记者朱宁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