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规范化为抓手,不断优化办案流程、衔接流程、统一“可处罚性”标准,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2023年7月以来,该院该类案件共制发检察意见229份,采纳率为100%,实际处罚率达到91%。
出台《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协作意见》,技术部门、刑检、行政检察、案管等多部门参与,实现电子侦查卷宗在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间共享,并在需要时经分管检察长审批,以加密光盘形式移送行政机关。建立统一、制式的法律文书模板库,要求检察官按照模板中的项目办案,做到审查到位、分析到位、处理到位。
明确由行政检察部牵头负责涉案财物处理,对不需要反向移送的,直接向侦查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反向移送的,制发工作函要求侦查机关将涉案财物直接移交行政机关,或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侦查机关依法处理后提供处理凭证,由检察机关将上述凭证送达行政机关。
在开展“可处罚性”审查时,采取询问被不起诉人、实地走访被不起诉人及所在单位、向其他机关调取证据、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确保行政管辖、行政违法情节、反向衔接后果等明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