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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黄灯酿祸端,交通违法必担刑 睢宁检察提示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2026-03-04 09:48:00  来源:睢宁检察

  十字路口的黄灯,本是提醒驾驶人减速备停的“安全警示灯”,却被一些司机当作抢行通过的“倒计时绿灯”。尤其是驾驶重型货车等大型车辆的驾驶人,心存“抢一秒不算事”的侥幸,在黄灯亮起时猛踩油门、加速冲线。殊不知,违规加速抢行是违反交通信号的危险行为,尤其大型车辆因惯性大、制动慢,抢黄灯的事故风险远高于普通车辆,一旦信号灯突然变红,极易与正常通行的行人、车辆发生碰撞,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案情回顾

  某日清晨,货车司机赵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沿国道行驶,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时,看到信号灯即将由绿变黄,为节省运输时间,赵某试图“抢灯”通过。车辆还未接近停止线时,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但赵某因未能及时刹停,径直撞上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北向南正常通行的李某,致其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车辆驾驶人应始终牢记“降速、控距、亮尾”原则,行经路口时提前减速,遇黄灯坚决停车等候,切勿心存侥幸抢行,充分预留安全制动距离。

  务必敬畏交通规则,行人过马路应走人行横道、遵守信号灯,机动车驾驶人更要摒弃“抢黄灯”的危险思维,安全通行才是最高效率。

  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并报警,逃逸只会加重法律责任,积极配合处理、主动赔偿争取谅解,可作为量刑从轻的重要情节。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