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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笔返款已经收到。没想到事情过去一年多,检察官还能帮着把被骗的钱追回来。”5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涉外检察办案团队前往无锡某科技公司开展“检企面对面”座谈活动,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表达了谢意。 无锡某科技公司是一家智能制造企业,近年来跨境贸易发展迅速。2025年1月,该公司员工在聊天软件上认识一个所谓的“海外客户”。对方以签订大额订单为诱饵,建议该公司垫付货款、参与投资。该公司员工信以为真,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59万余元。钱款汇出,“海外客户”立即消失。该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通过办案为其追回损失46万元,尚有13万余元未能追回。 今年1月,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常态化走访企业,了解到这一情况。该院着手调查涉案赃款流转情况,发现赃款并未流往境外,而是进入境内异地账户。该院与涉案账户所在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了解资金处置情况。经查,2025年1月,涉案账户被当地警方冻结止付,当时余额近77万元。其中3笔总计59万元系无锡某科技公司汇入,剩余约18万元为另一家被害企业汇入,而该企业也是另一起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 涉案账户余额可以完全覆盖企业损失,为何无锡某科技公司仅获46万元退款?原来,另一家被害企业因遭遇电信诈骗,曾连续四次向涉案账户转款共30万余元,部分钱款到账后被迅速转移。在当地警方冻结涉案账户时,这家企业提出返款申请,从冻结资金中分走30万余元,无锡某科技公司分到剩余的46万元。 同为诈骗案被害人,在冻结资金返还上是否因主动申请而具有优先权?两地检察机关会商,认为根据中国银监会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对冻结资金的处置应以溯源返还为原则,即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款记录,按照时间可直接溯源至被害人的,应直接返还。该案中,77万元冻结资金中的59万元可直接溯源至无锡某科技公司,应予全额返还。 3月,惠山区检察院向异地检察机关发出协作函,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推动公安机关规范资金返还流程,督促另一家被害企业退出13万余元;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被骗钱款去向继续开展侦查,加大赃款追索力度。 “遭遇电信诈骗是深刻的教训。检察院伸出援手,我们深深感谢。”无锡某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
异地协作全额挽损 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筑起企业跨境贸易保障网
作者:卢志坚 唐晓宇 王东舸 编辑:王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