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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两年内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2026-05-29 14:43: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两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业内人士认为,《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突出全链条治理

  中国证监会近日依法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以下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据介绍,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中国证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

  近年来,一些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应用程序(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开展对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禁止境外机构违法招揽境内投资者及为其开立新账户。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方案》。

  与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更加突出全链条治理,取缔要求覆盖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各业务环节,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并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坚决将此类非法跨境经营活动逐出境内市场。

  明确三类整治对象

  《方案》的整治对象包括三类: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据了解,投资者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由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将难以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

  《方案》提出,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要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境外机构要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

  除了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相关境内服务,《方案》还明确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采取措施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坚持部际央地协作

  《方案》坚持部际央地协作,健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跨境监管协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整治突出部际央地协作和跨境监管合作,整治措施覆盖证券监管、外汇管理、银行监管、网络管理、犯罪打击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方案》具体提出了十项工作措施,包括:全面开展监测排查;强化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清理;加强境外机构等约谈督促;开展重点案件调查处罚;坚决处置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及其主体;加强相关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管理;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合规投资。

  其中,中国证监会牵头开展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综合整治工作。金融监管总局负责金融消费者保护、境内银行机构监管相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运用反洗钱系统配合开展有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管理相关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依法加强境内相关经营主体登记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相关广告活动的监管。国家网信办负责加强网络涉非信息治理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依法处置经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互联网应用。公安部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活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防范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的属地责任。

  上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政府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加强与境外金融监管部门协作,严厉查处违法机构,坚决遏制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