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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由AI生成 周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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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180余个收货地址,销售非法道闸控制设备200余套,非法获利共计2万余元。 ◆停车系统属于“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属受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范畴。宋某售卖的非法道闸破解设备,具备非法控制道闸开合、破坏停车收费系统数据的功能,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众所周知,小区、商场里停车场的道闸及停车收费系统,是维护停车场管理秩序、规范停车收费的重要设施。然而,有不法分子私自售卖可非法破解、控制道闸,消除停车出入记录的专用模块与遥控器,帮助他人逃避停车缴费,从中非法牟利。今年4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售卖非法道闸控制设备的宋某提起公诉。 2025年9月,公安机关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某二手网络平台上一家名为“道闸专业破解”的网店售卖各类道闸遥控模块,部分模块仅车钥匙大小。此类设备可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操控小区、商场的停车场及公共停车场的道闸开合。发现线索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摸排调查,将网店店主宋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宋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4年,宋某为方便自己在小区停车,网购了一款可非法控制道闸开合的开闸模块,私自安装后成功操控小区车库道闸,实现自由出入。这让处于失业状态的宋某嗅到了“商机”,主动成为上游商家的代理商。 宋某从多家网络店铺批发道闸开闸模块,依托自有二手平台店铺对外销售。其店内售卖的多种道闸遥控器和控制模块,可以控制小区、商场里停车场道闸的起降,无须停车场管理人员同意即可自由出入上述场所。 上海市宝山区市民李某是宋某的客户。2025年5月,李某通过二手平台联系到宋某,想要购买可私自开启小区道闸的设备。在提供小区道闸实拍照片后,宋某为其推荐了适配的道闸控制模块,李某最终以300余元的价格购得设备。 随后,李某按照宋某提供的安装教程,趁小区保安执勤空档,私自将破解模块安装在小区道闸设备上。安装完成后,李某可通过遥控器随意开启道闸,自由进出小区车库。公安机关调取该小区车库出入记录发现,李某驾车入场时,系统显示“车牌未授权”,但出场时却显示“正常出场”,停车收费系统完全无法识别其违规入场行为。 经鉴定,宋某出售的道闸控制模块和遥控器均具有“遥控道闸开启”功能和切断道闸上所安装摄像头主板电源“使停车收费系统出入记录失效”的功能。 案件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厘清案件事实和证据、精准定性宋某行为的性质。经查,停车系统属于“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属受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范畴。宋某售卖的非法道闸破解设备,具备非法控制道闸开合、破坏停车收费系统数据的功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中“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认定标准,宋某的行为已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 据宋某供述,其店铺的客户群体分为两类:大多数是车主为了逃避小区、停车场的正常停车收费而购买设备;还有少量物业人员采购设备用于道闸加密调试,其所购设备实际具有加密功能,不消除车辆进出记录。 针对宋某“部分客户为物业人员,购买设备用于正规设备调试”的说辞,办案检察官谨慎审查,将具备“遥控开闸”和“消除停车出入记录”双重非法功能的设备,认定为“非法控制”的工具。 通过比对店铺销售记录、收货地址、上下游供货数据等证据,检察机关最终查实:2024年6月至2025年10月,宋某通过沈某、王某代发货模式,向全国180余个收货地址,销售非法道闸控制设备200余套,非法获利共计2万余元。宋某提供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情节特别严重。4月28日,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依法对宋某提起公诉。 同时,办案检察官发现上游供货商沈某、王某售卖同类非法破解设备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诉此二人,目前沈某、王某已到案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张姝晨提醒,私自生产、售卖、购买、使用道闸破解、干扰设备,均属于违法行为,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小区、停车场智能道闸及停车收费系统属于法定的自动化计算机信息系统,未经授权私自使用破解设备侵入、控制系统,篡改、消除停车出入记录,干扰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破坏公共管理秩序和智能设备安全,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如果行为人以逃避小区、停车场停车收费为目的,私自购买并使用道闸破解设备,无偿占用停车服务、变相侵占经营性利益,属于秘密侵占他人财产权益行为,可能涉嫌盗窃罪。 “上述行为情节较轻、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可能被处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盗窃犯罪,依法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补缴相关费用、赔偿物业及停车场的经济损失。”张姝晨说,希望广大车主恪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小区、商场停车管理规定,拒绝购买和使用各类破解、干扰智能设备的工具,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公共管理秩序。 法条链接 刑法第285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遥控一点,轻松搞定停车收费系统?
编辑:刘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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