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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公司创下可观效益的业务骨干,却因个人债务缠身,盯上企业运费支付的管理漏洞铤而走险,靠虚构货运订单、伪造支出单据套取单位资金。4月24日,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起职务侵占案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既依法惩处犯罪,又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补齐制度短板,以全链条履职为民营企业平稳经营筑牢法治屏障。 徐某曾任某公司业务经理,统筹部门日常运营,手握费用审核、业务审批权,是公司公认的核心骨干,曾为企业创造可观效益。2023年9月起,徐某利用公司延迟支付运费的管理漏洞,挪用本应按时拨付给货车司机的运费归个人使用。2024年1月,因无力偿还挪用款项,徐某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业务往来,指使下属伪造货车订单、虚列运费支出,经其签字审批后上报公司,套取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2025年1月,公安机关以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细审卷宗、核查证据,认为徐某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核心是依托其担任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虽采用虚构业务、伪造单据的手段,但本质仍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依法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非诈骗罪。 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证据根基,黄石港区检察院聚焦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便利利用、资金去向三大核心要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银行流水、手机电子数据、员工证言、财务凭证等关键证据。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徐某案发前身负大量债务,侵占款项全部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非法占有目的明确,证据闭环完整,遂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中,检察官坚持宽严相济、法理融合情理,主动听取被害单位意见。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检察官主动对接辩护律师,搭建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坦诚沟通。最终,徐某真诚悔罪,与公司达成分期退赔协议,按月返还侵占款项。截至判决前,徐某累计退赔12.2万元,取得被害单位书面谅解。 黄石港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化解矛盾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发现企业存在管理短板与制度漏洞: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运费支付审批流程不严、对账机制缺失,存在延迟支付漏洞;二是岗位监督制衡缺位,关键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三是法治教育、廉洁教育薄弱,员工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不足,风险防范能力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补齐管理短板、完善治理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遏制犯罪滋生,为企业健康经营、行稳致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
业务骨干盯上管理漏洞铤而走险
作者: 编辑:王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