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尊龙凯时

听新闻
放大镜
ag尊龙凯时 网 > 视觉频道 > 正文
洪泽湖上,揪出深藏的“黑网”
2026-08-12 16:25:00  来源:ag尊龙凯时 网综合

  为了进行非法捕捞,王某某、高某某斥资三十万元购买非法拼装的大马力快艇。但是,由于江苏省持续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大马力快艇无法正常停靠,思来想去,“歪点子”诞生了。对作案线路进行踩点之后,王、高二人决定从泗洪驱车前往安徽省明光市女山湖镇,在女山湖镇租住民房。他们每天“跨省通勤”,傍晚前后驾船从女山湖出发,沿淮河进入洪泽湖进行非法捕捞。2025年2月至4月期间,洪泽湖水域处于封湖禁渔期,也是鱼类繁殖关键期,王、高二人却分别纠集严某某、房某某等人,按每次500元雇佣人员,使用电网、丝网、地笼等工具到洪泽湖进行捕鱼。被警方抓获后,王某某、高某某等人却拒不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检察机关通过创新梳理电子证据、引导侦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王某某非法捕捞至少37次;高某某非法捕捞至少41次。2026年6月,王某某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

  苏检君:自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违法偷捕行为大幅减少。本案中非法捕捞团伙是如何隐蔽作案的?他们的作案方式有何新特征?对办案有何新挑战?

  李猛:本案中,王某某、高某某等人反侦查意识很强。作案时,团伙成员佩戴头套、口罩遮挡面部特征,还有人专门打探执法人员执法信息。为躲避监管,他们特意将船转移至邻省(安徽省)的女山湖镇,以租赁的民房作为固定窝点,每天傍晚沿河道潜入洪泽湖,利用夜色掩护实施非法捕捞,天亮前在返回窝点途中销赃,与鱼贩现金交易,避免留下证据。

  他们的作案方式,呈现出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的特征。按照传统办案思路,也就是以“渔获物重量”定罪的话,本案目前查实的渔获有限,大部分被告人将会被判处缓刑,违法成本极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缴获的作案工具

  苏检君:在办案中,传统思路并不完全适用于本案的新案情,检察官是如何调整办案方法,构建全新的定罪逻辑的?

  李猛: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司法机关构建了三层全新定罪逻辑:一是以查实的入湖捕捞次数作为核心量刑依据,不再单一依赖查实的渔获数量;二是突出举债购买专门用于非法捕捞的大马力快艇,以论证其主观恶性,并将其认定为犯罪预备行为;三是依托大数据模型,充分挖掘通讯记录、监控视频、气象资料等客观证据的证明价值。

  苏检君:犯罪团伙多地流动作案、反侦查程度高、作案工具专业,表面上看到的案情其实只是“冰山一角”,请问检察官是如何追踪线索、锁定关键证据,深挖“整座冰山”的?

  李猛:一方面,引导侦查人员调取了涉案人员2025年2月至4月的手机通信数据,精准锁定多名被告人同时出现在女山湖镇的具体天数,还可以分析出被告人夜间跨县域移动的轨迹变化;结合主犯高某某在固定商店将当日渔获物所得现金转换为微信零钱的习惯,通过分析转账记录,进一步佐证了该团伙部分作案事实;引入“反向推定”规则,以被告人在女山湖滞留的天数为基础,扣除因洪泽湖天气原因而公告停航的日期,在保障王某某等人提出反证的权利下,对于该团伙滞留在女山湖镇但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均认定其实施了非法捕捞行为。经综合审查认定,将该团伙非法捕捞次数由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12起增加至41起。

  另一方面,系统梳理2021年至2025年全市172件非法捕捞案件的办案数据,经过统计分析,确定以电拖网方式单次捕捞的平均数接近500公斤,可以合理推定其行为的危害性。

  本案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办案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苏检君: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其生态损害(如对鱼类资源、水生生物链的破坏)是如何科学量化评估的?赔偿将用于哪些具体的生态修复工作?

  李猛:我们依托专业鉴定和官方评估标准量化损害,既核算渔获物造成的直接资源损失,也结合捕捞方式、水域环境,评估生物繁殖受阻、栖息地破坏等间接生态损害,综合核定损害数额。

  涉案生态赔偿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洪泽湖水域鱼苗增殖放流、水质改善治理,同时覆盖生态监测、后期养护等工作,精准弥补生态损伤、修复水域生态链条。

  苏检君:办案之外,检察机关还将怎样助力推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治理工作?如何通过检察履职科普身边的生态保护法律知识?

  李猛:我们牵头盱眙、安徽明光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和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会签了打击非法捕捞跨域协作协议书,构建洪泽湖、女山湖禁捕执法司法齐抓共管格局。

  我们将庭审现场放到了洪泽湖畔的学校报告厅,让周边渔民直观感知非法捕捞的严重法律代价,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也定期开展增殖放流、普法讲座、发放普法手册等活动。

  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泗洪检察走近群众,普法宣传生态环境法典中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今后我们也将继续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构建协同保护格局,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苏检君:请问检察官,对于那些抱有“偶尔捞一点没事”想法的群众,您有何告诫?除了不参与非法捕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能通过哪些行动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李猛:“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非法捕捞不论次数、数量,只要触碰红线就涉嫌违法,终将受到处罚。保护长江生态不止远离非法捕捞,日常中我们可拒绝食用长江野生水生生物,主动举报非法捕捞、排污等违法行为,自觉爱护江岸植被、不乱扔垃圾,以点滴行动守护长江流域生态。

  (感谢泗洪县检察院王璐瑶、孙笑笑对本文的大力支持)

作者:  编辑:刘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