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5月15日,张玲在离开法庭前,向检察官伸出大拇指,第一关节向下弯曲了两下。江苏省常州经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黄伟栋笑着向她作出了“不用谢”的动作。
张玲是听力二级残疾人,2011年,她在南京认识了同为聋哑人的王芳。因为相同的境遇,两人一见如故,成为朋友。后来,张玲一人回到常州,在一家公司做操作工,每月靠为数不多的薪水生活。
2024年2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张玲与多年未见的王芳相遇。王芳告诉张玲,自己投资做生意手头紧张,需要用钱,希望张玲能帮自己一把。面对昔日好友的求助,张玲虽然手头紧张,但还是通过网贷借出28000元,加上自己的1600元钱,通过微信转账借给了王芳。然而,在随后的日子里,王芳除归还550元后便再也没有任何还款。张玲多次想向王芳要回自己的钱款,王芳却以各种借口拒绝,甚至把张玲拉黑。2025年4月22日,文化水平不高,也不清楚法院诉讼流程的张玲,得知检察院可以帮助困难群体维权,便来到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经审查了解到,张玲听力残疾,经济拮据,独自抚养年幼的女儿,家中还有患癌的母亲需要照顾,诉讼能力弱,其申请符合民事支持起诉的规定条件,于是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但此时,两个难点摆在了案件承办人面前。双方当事人均为听力残疾人,如何准确有效沟通?为打破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壁垒,该院聘请手语翻译搭建沟通“无声”桥梁,为其准确提供法律咨询。此外,双方在借款时未写借条,微信借款聊天记录缺失,如何固定借款证据?为精准认定借款金额,承办检察官通过引导当事人查询网络贷款平台、调取微信转账记录,逐笔梳理张玲的网贷还款及微信转账金额。
经查,张玲向王芳出借的款项中,有28000元系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获得的款项,该行为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故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王芳因此取得的财产28000元,应当予以返还。剩余的1050元,是张玲的自有资金,王芳应归还。
2025年4月29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5月15日庭审调解现场,由于王芳依旧身在外地,为准确传递当事人诉求,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法院启动“残疾人权益保障绿色通道”,通过网络开展“云”调解,邀请专业手语翻译帮助沟通,将关键证据通过手语配合文字说明,帮助当事人逐项确认,结合双方实际情况,逐步化解对立情绪。
调解过程中,王芳表示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全部资金。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引导换位思考,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至此,张玲的诉请得以初步实现,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告一段落。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