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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全球有4条候鸟迁徙通道途经我国,几乎覆盖了我国的全部领土和领海。如何守护好候鸟迁徙的“生命通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围绕以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候鸟保护建言献策。 今年全国两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下称“草案”)。草案中明确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 202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保护鸟类野生动物专项监督活动。 作为生态农业领域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盱眙业盛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盱眙石马山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叶红一直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候鸟保护相关工作。她告诉记者:“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候鸟保护工作上作了很多努力。但由于候鸟迁徙通道数量多、碎片化、分布广等原因,我国候鸟保护仍面临巨大挑战,保护任务十分繁重。” 对此,李叶红代表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作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畅通的线索互通机制,广泛收集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损害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以司法惩戒倒逼生态保护责任落实。 “对于候鸟的保护,既要着眼于整治表面的危害,又要深挖实质原因,解决根本冲突。”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鑫城纺织有限公司挡车工熊晓梅表示,候鸟保护涉及方方面面问题,比如栖息地、光污染、噪声污染等,都会对候鸟迁徙造成影响。希望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密切关注上述问题,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护航候鸟平安迁徙。 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凝聚全民护鸟共识问题上,熊晓梅代表表示:“检察机关应通过送法下乡、法治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在鸟类保护重点区域的乡镇、村庄、社区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鸟类保护的重要意义、非法猎捕鸟类的法律后果以及检察公益诉讼在鸟类保护中的作用,引导群众主动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
李叶红、熊晓梅代表谈为候鸟迁徙护航:织密候鸟保护“法治网”
作者:石佳 编辑:王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