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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们就是个小宾馆,为了能多吸引点客人,只是把房间里的小电视换成了大投影,客人自己用投影看节目,怎么就成了我们侵权,法院还要判我们赔钱?”2025年初,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一家宾馆的经营者,带着满腹的委屈来相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我们初步审查得知,宾馆在客房内安装投影仪,入住客人使用投影仪联网观看涉案影片,宁波某文化传媒公司认为宾馆侵犯其放映权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认为宾馆侵犯影片放映权。 通过审查案件,我和同事们确定了两个核心焦点:“权利”从何而来、“行为”如何定性。我们一方面调取了原告公司的“权利授权文件”,沿着授权链条向上游层层追溯,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经与相关版权方核实,原告所谓的影片出品方授权书系伪造文件。这意味着,原告公司对涉案影片不享有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实体权利,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 另一方面,我们重点研判宾馆行为。通过复现场景、询问当事人、固定电子证据,确认宾馆的行为仅仅是在客房内配置了投影仪和网络,既未主动提供涉案影片,也未提供特定账号、设置特定片源供入住客人观影,不应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开放映”,不构成侵犯涉案影片放映权。 基于审查的案件事实,我们就本案提请苏州市检察院抗诉,该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法院裁定再审。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同一部电影,不同的公司来告;不同的电影,类似的公司又来告。”在调查过程中,酒店负责人向我们反映。我们随即对苏州市范围内的类案进行了调研:2023年以来,仅苏州地区,以酒店、民宿为被告的类似知识产权纠纷就超过200件,不少商家被不同原告以不同作品反复起诉。经过进一步调查,我们发现一些所谓的“文化公司”,通过伪造授权材料,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数量庞大、应诉能力较弱的住宿经营场所,进行“撒网式”批量诉讼,利用商家“怕诉、厌诉”的心理,通过调解或缺席判决获取不当利益。这种行为已经异化为以知识产权为名、行“碰瓷”牟利之实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严重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要揭开这张“碰瓷”网络,必须借助技术加持。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技术部门的协助下,我们自主研发构建了影视作品放映权“碰瓷式”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模型,打通裁判文书、知识产权授权、市场主体、诉讼流程等多源数据,对民事裁判文书及第三方平台信息设置关键词,通过智能抽取、要素关联与多维碰撞,对原告主体、权利来源、取证方式、诉讼频次等关键信息进行自动化比对,精准识别批量恶意起诉、伪造授权文件、虚构侵权事实等异常特征,自动触发预警、锁定高风险线索,批量生成同类案件监督线索,实现对“碰瓷式”虚假诉讼的早发现、早预警、早监督,从源头斩断恶意诉讼牟利链条。 模型上线运行后短时间内,便从全国10多个省份的司法数据中,筛查出70余条高度可疑的线索,并精准锁定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滚动式”发起诉讼的“职业原告”名单。 苏州市检察院跟进部署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检察院共监督类似案件14件,有力维护了该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回顾办案过程,检察官深有体会:数字时代,检察监督不能停留在“被动收案、就案办案”的传统模式。面对数字化、组织化、跨区域的新型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更要具备敏锐的“数字嗅觉”与系统治理思维,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才能真正守住公平正义底线,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坚实的保障。 (讲述人系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赵清玉) |
与知产“碰瓷”较量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技术加持守护公平正义
作者: 编辑:王子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