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商直播间内,一家坐拥百万粉丝的网红女装店铺主播卖力推介小众轻奢潮牌服饰,吸引大批消费者下单抢购。殊不知,这些价格低廉、号称和专柜品质一致的服装,都是未经品牌方授权的假冒产品。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3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2018年,黄某开设线上女装店铺,多年经营下来积累了百万粉丝,在社交平台上拥有较高热度。2022年,为谋取高额利润,黄某盯上一款小众轻奢潮牌,开始在自有店铺及直播间上架销售假冒该品牌的服装。
经营期间,黄某的朋友徐某加盟,二人合伙开设另一家线上女装店,使用徐某个人账户注册并进行运营。两家店铺虽然名称不同,但共用一个运营团队,以相同模式售卖假冒潮牌服饰。黄某、徐某不仅负责店铺整体运营,还亲自出镜担任直播模特展示服装。
随着生意逐步扩大,黄某和徐某不断扩充人员,将团队划分为产品部、运营部、直播部和设计部:产品部负责从工厂采购仿版服装;运营部制作产品文案、拍摄照片并上架链接;直播部的主播在镜头前展示服装的面料、搭配和商标细节,熟练地抛出“可入柜”“1:1”“YB(原版)”等暗语,暗示商品与专柜款无差别;设计部负责设计衣服样式;此外还有专人负责运营、客服、发货等环节。
为逃避电商平台监管,该团队刻意规避敏感词汇,在商品链接的标题、详情页用星号替代品牌名中的关键字,但熟悉该品牌的消费者能轻易看懂暗藏含义。凭借网红店铺的粉丝基础和极具诱惑力的低价,自2022年至案发,两家店铺累计销售假冒品牌服饰1000余件,总金额达60万余元。
2024年7月,该团队13名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在仓库和直播间内查获大量印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产品,包括服装、箱包、配饰等。
公安机关发现,两家店铺除销售带商标的小众潮牌仿品外,还售卖多款仅款式相似、未印制商标的奢侈品牌打版服饰。黄某曾特意叮嘱员工,严禁仿制带有知名奢侈品牌商标的商品,足以证明其清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法律后果,只是心存侥幸,选择看似风险更小的小众潮牌和不带标奢侈品牌实施犯罪。
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发现,13名涉案人员参与犯罪的程度、范围各不相同,有的员工仅在新店或老店一家店铺参与售假,有的员工同时参与两家店铺运营,且员工参与售假时段差异较大。
为精准认定每名犯罪嫌疑人对应的涉案金额,办案检察官全面梳理店铺交易记录、员工工资流水等证据,并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开展金额核算。经审计认定,主犯黄某、徐某涉案销售总额达60万余元;其余从犯根据其参与时长、岗位作用,认定涉案金额在20万余元至60万余元不等。面对翔实客观的证据,13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2025年9月30日,普陀区检察院对黄某、徐某等13人依法提起公诉。今年5月13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徐某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