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普通犯罪和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就陈某盗窃一案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进行讨论。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盗窃电动自行车的涉案金额刚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考虑到其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全额退赔,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但也有检察官认为,陈某采取搭线点火方式实施盗窃,存在主观恶性,加之无固定职业,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宜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案件办理中的分歧,为达到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承办检察官决定启动检察听证,借助听证员的第三方视角对案件开展评议。
听证筹备阶段,如皋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提前对办案流程开展提醒,重申检察听证各项刚性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提前三日报请检察长审批要求,依法通知案件当事人并完整告知权利义务;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从听证员库中申请抽选听证员;通过检察听证系统推送案情告知书,仅允许抽选确定的听证员查看相关内容,并明确要求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完备听证方案、听证公告等配套文书制作;若听证会现场未宣告处理意见,后续须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向听证员反馈。
严谨细致的流程提醒,源自该院扎实开展的检察听证规范化专项督察。2025年下半年,如皋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听证专项执法督察,排查出听证审批表格式不统一、听证通知时限不到位、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全面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向承办人员通报,督促即知即改、销号清零。
为巩固整改成效,该院从完善制度标准、做实日常监管双向发力。一方面抓实办案前端指引,梳理发布《检察听证规范开展工作提示函》,明确检察听证案件适用范围,细化全流程程序规范,引导办案人员主动规范开展听证工作。另一方面强化日常动态监管,依托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对听证案卡信息填录错误、听证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异常问题实时筛查,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复核修正,以刚性约束管理推动检察听证质效持续提升。与此同时,该院还总结提炼实践经验,配合省、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检察听证专项督察工作指引》,为全省检察听证规范化建设输出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为检验专项督察整改成效,检务督察部门采取“回头看”方式抽案核查,全程把关,主动配合承办检察官完成陈某盗窃案的听证准备工作。此次核查充分验证,借助检察听证系统,以往文书制式不统一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还实现了从线上“听证员库”随机抽选听证员、系统自动发送邀请短信、同步推送案情材料等功能,切实为一线办案减负增效。
听证会上,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全程旁听。听证员因事先充分熟悉案卷材料,围绕案件事实、主观恶性、悔罪态度、再犯可能性等焦点问题精准发问,评议时兼顾法理与情理,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结论更加客观中肯。
“现在检察听证工作越来越规范。以前参加听证大多是电话临时通知,案情要到开会前才知晓,准备时间十分仓促。如今提前三天就能收到系统短信,还可以同步查阅案件材料,让我们有充足时间吃透案情,更好履行听证职责。”听证员夏静亲身感受到检察听证的新变化,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